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杨蔚遭双开处分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蔚因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过调查,杨蔚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等违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公众利益,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轨道交通行业的反腐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警示,对于杨蔚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遵守党纪国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8日通报,据宁波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纪委监委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防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和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设备采购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蔚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波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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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nobu.com/nnobu/2674.html发布于 2025-09-08 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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