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茅台上半年营收超910亿元,近10年来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

8月12日晚间,贵州茅台(600519.SH)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910.94亿元,同比增长9.16%;实现营业收入893.89亿元,同比增长9.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03亿元,同比增长8.89%。据了解,这是茅台近10年来上半年营业总收入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
截至8月12日收盘,贵州茅台报1427.04元/股,股价下跌了0.55%,总市值为18052亿元。
今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87.88亿元,同比增长7.28%;归母净利润185.55亿元,同比增长5.25%。根据贵州茅台2025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目标(同比增长9%,约1898.17亿元)计算,上半年已完成该目标的47.99%。
半年报指出,主要指标稳定向好,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茅台酒基酒产量约4.37万吨,系列酒基酒产量约2.96万吨,各轮次基酒符合轮次特征,生产质量稳中向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现金流131.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64.18%。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贵州茅台在公告中指出,主要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存款减少及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和不可提前支取的同业存款增加。
从经销商情况来看,本期末国内经销商2280个,报告期增加160个,减少23个;国外经销商115个,报告期增加11个。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茅台酒和系列酒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55.89亿元和137.63亿元;若按销售渠道来看,直销和批发代理分别贡献营收400.09亿元和493.43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贵州茅台国内、国外经销商数量分别为2280家和115家;报告期内,国内经销商增加160家、减少23家,国内净增加137家,国外经销商则净增加11家。
报告期内茅台酒基酒产量约4.37万吨,系列酒基酒产量约2.96万吨。
此外,财报显示,贵州茅台通过“i茅台”数字营销平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107.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102.5亿元增长4.98%。
8月8日上午9点,贵州茅台酒(五星商标上市70周年纪念)正式上架i茅台平台,五星商标源于1954年5月1日茅台首次启用的“金轮牌”商标。据悉,此次上架纪念产品限额25568瓶,限定数字正是对应1954年至2024年间每一个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