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对中国电池阳极材料加征93.5%关税,电池储能系统暂未波及

中国储能网讯:美国商务部于7月17日作出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活性阳极材料(AAM)产品加征93.5%反倾销关税,使得该产品总关税(包括此前宣布的电池专用关税及一般关税)攀升至160%。
Novonix公司在田纳西州查塔努加运营的Riverside生产工厂,主要为北美电池行业生产合成石墨
此次裁定源于美国活性阳极材料生产商协会(AAAMP)于2024年12月提交的申请,该协会曾要求对中国进口的活性阳极材料(AAM)征收828%~921%的高额反倾销/反补贴关税。美国活性阳极材料生产商协会(AAAMP)成员、电池材料研发和生产商Novonix公司首席执行官Michael O'Kronley回应称:“这一决定凸显了在北美建立包括合成石墨在内的关键矿物本土供应链的战略重要性。”
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决将于2025年12月5日公布,届时关税税率或进一步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关税覆盖范围明确:仅针对成品电池中含有的活性阳极材料(AAM),但电池储能系统未被纳入。
市场情报机构Rho Motion公司指出,这意味着美国电池储能系统制造商及集成商如果从中国进口电池将会受到影响,而直接出口电池储能系统的中国厂商则不受波及。
这一裁决使9家主要活性阳极材料(AAM)生产商受到影响,其美国客户包括特斯拉、松下、SK On以及三星SDI等公司。
这使得活性阳极材料(AAM)产品的总关税攀升到160%,包括之前宣布的电池专用和一般关税,如下图所示。
活性阳极材料(AAM)产品总关税达到160%
Rho Motion公司估计,此次关税将导致中国进口活性阳极材料(AAM)的成本从3700美元/吨飙升至9300美元/吨;而美国本土制造的活性阳极材料(AAM)成本约为5400美元/吨,与进口产品的成本相比低40%以上。
美国此举旨在推动本土电池制造业发展。尽管其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IRA)税收抵免政策整体上对清洁能源开发持谨慎态度,但已经明确将电池及电池储能系统列为战略产业,认为其对电网可靠运营至关重要。
除了保留对电池和储能系统的税收抵免激励之外,针对“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新技术限制规定,再配合高关税政策,在理论上可以促进美国制造业发展。
然而,美国要建立完全不依赖中国的供应链仍面临巨大挑战——从上游组件到下游材料,全球大部分供应链均集中于中国。此外,近期中国已加强对相关技术出口及知识产权转移的限制。
作者:刘伯洵来源:中国储能网